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国际化水平,为我校学生提供更多参加国际交流的机会,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与日本筑波大学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细则,我校拟于2013年9月向该校派遣5名本科交换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专业不限,对方学校相关专业请自行登陆http://www.tsukuba.ac.jp/查询。
二、派出人数
共5人(2013年9月—2014年8月,根据教务处和相关学院的规定,留学期间为四年级的学生将需要延迟毕业。)
三、入学要求
1.日语本科专业二、三年级学生。
2.非日语专业学生报名需达到国家日语能力二级水平或以上,报名后需参加日语能力笔试和面试。
3.交换期间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4.我校学生须选择就读与其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我校保留交换生在日本学习期间的学籍并承认学生在日所获学分(交换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实习及毕业论文等事宜,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登录教务处网站查询。)
四、相关费用
1.交换生免交交换期间筑波大学的审核费、注册费和学费。
2.学生自行承担国际往返和当地交通费、在日学习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费、书籍及教材费、网络费以及一切个人开销等。具体费用根据个人消费情况而有不同。
3.学生在赴日本学习之前须向华师缴纳国际交流基金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不退还)。
五、申请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换生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2.由学院出具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中英文或中日文)
3.日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国家日语能力水平测试二级或以上)
4.护照复印件(如有)
5.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有兴趣参加本交换项目的学生请于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下班前到石牌校区校部办公大楼国际交流合作处615室报名填写有关信息并同时提交报名所需 材料。我处将另行组织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网上通知。如需了解该校详细资料,请登陆http://www.tsukuba.ac.jp/。
建议:为了保证入学时间,有兴趣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可尽快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个人因私护照(费用自理)。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