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季台湾师范大学及朝阳科技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通知 [2013-10-8]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与台湾师范大学及朝阳科技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拟于2014年2月向以上大学派遣交换生(学习期限1个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 入学要求
1.学生需选择就读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我校保留交换生在台湾学习期间的学籍并承认学生在台湾学习所获的学分。
2.关于交换期间的学籍、学分、教学实习、毕业论文等事宜,按教务处和院系有关规定执行,详情咨询教务处及院系。
3.学生在对方学校交换学期期间,应自行负担交通费、住宿费、书籍费、入出境手续费、医疗及境外保险费等个人相关支出费用。

4. 学生为公派的,交换期间需缴纳华师的学杂费,无须再缴纳对方学校之学杂费。交换生为自费的,交换期间无需缴纳华师的学杂费,须缴纳对方学校之学杂费。


三. 交换项目细则

1. 台湾师范大学(可申请专业和其他信息请登陆http://www.ntnu.edu.tw查阅)
派出交换生名额:公派生2名,自费生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