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台湾彰化师范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通知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与台湾彰化师范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及学生交换协议,我校拟于2014年8月向以上大学派遣交换生(学习期限1个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

二. 报名要求
1. 学生需选择就读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我校保留交换生在台湾交换学习期间的学籍并承认学生在台湾交换学习期间所获学分,根据学生在台湾修读的课程及学分,由所在学院进行具体的课程认定并制定课程免修与补修方案。
2. 品学兼优,入学以来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或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为所在专业的前40%(需学院出具成绩排名证明,具体可咨询各学院教务员)。
3.学生在对方学校交换学期期间,应自行负担交通费、住宿费、书籍费、入出境手续费、医疗及境外保险费等个人相关支出费用。
4. 学生为公派的,交换期间需缴纳华师的学杂费,无须再缴纳对方学校之学杂费。交换生为自费的,交换期间无需缴纳华师的学杂费,须缴纳对方学校之学杂费。
5. 学生派出交换学习时间为一个学期,不得延期。

三. 交换项目细则
彰化师范大学(可申请专业和其他信息请登陆http://webap.ncue.edu.tw/ST/查阅)
派出交换生名额:公派生3名

四、申请材料
1. 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换生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2. 学院出具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中文)
3. 学生在专业中成绩排名证明(学院盖章)
4. 交换期间个人学习计划(中英文)等
5. 其它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愿意参加以上交换项目的学生请于2014年3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到石牌校区行政办公大楼612办公室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南海校区的同学请在报名截止前前往南海校区实验楼西A201室国际教育中心刘老师0757-86687292填写具体报名信息,个人报名材料请在考试当天交到石牌校区国际交流合作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