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的通知 [2014-10-24]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汉办〔2014〕520号)的通知精神,现公开选拔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2015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1850名普通项目汉语教师志愿者,见《2015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 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15年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退休教师。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熟练掌握一门外语的退休教师优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退休教师除外);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报名程序
报名者须于11月6日前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 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打印、本人签字后,附上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与《华南师范大学公派汉语教师/志愿者审批表》(附件1)(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叶老师,电话:85216962(石牌校区行政楼612室)。
报名者需填写《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于11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360267828@qq.com。
(四)其它说明:
参加过今年4月份2014年下半年赴孔院志愿者选拔、赴22国志愿者选拔和6月份赴印尼等国补录志愿者选拔项目的志愿者不具备此次报考资格。

三、考试
经审核通过的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根据外方的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

四、培训
储备培训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志愿者录取名单。

六、任期
汉语教师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七、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享受国家财政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 3号),汉语教师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八、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公派汉语教师_志愿者审核表.doc

2.2015年上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3.2015年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