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委托推荐2015年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函》(汉办〔2014〕627号),为进一步支持美国中、小学开展汉语教学工作,应美国大学理事会、明尼苏达州教育厅、西肯塔基大学孔子学院等相关机构需求,国家汉办于11月启动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选派工作。我办现开展选拔工作,请各单位协助推荐赴美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
1.推荐对象。
(1)主要从具有3年以上(含3年)全职语言教学经验的在职教师和回国志愿者中推荐;
(2) 申报西肯塔基大学孔子学院项目的人选大学本科成绩平均绩点(GPA)应达到3.0;
(3)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和接待过“汉语桥—美国中小学校长访华之旅”的学校推荐人选;
(4)中、小学教师和符合条件的回国志愿者优先考虑;
(5)孔子学院项目只接受中、小学教师报名。
2.人选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教育学、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或其他相关专业,学士或学士学位以上;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具有较强的英语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5)其他要求参照《2015年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志愿者项目》(附件2)。
3. 推荐程序及报送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推荐人选,材料要求如下:
(1)候选人填写的《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360267828@qq.com)。
(2)院系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的中文推荐信,不少于600字;(推荐信word文档发送至360267828@qq.com)
(3)三甲医院常规体检报告;
(4)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驾照复印件(如有);
(5)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7)本科及研究生在校成绩单英文翻译件;
(8)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9)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
(10)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11)院系出具的截至2014年6月满三年(及以上)语言教学工作证明;
(12)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13)《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在志愿者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中生成并下载)。
(14)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公派汉语教师/志愿者审核表》(附件3),并交院系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
(15)填写《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360267828@qq.com)
以上材料打印/复印在A4纸上,请各单位收齐本单位候选人材料后,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材料报至我办(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85216962 石牌校区行政楼612房)。同时,候选人须于11月15日之前登陆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完成在线报名, 《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作为附件上传。
二、初选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报名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参加面试,未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即未通过初选。
三、面试
国家汉办将组织国内专家和美方代表对候选人进行两轮面试,面试时间拟分别定于2015年1月和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候选人参加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培训
储备培训预计2015年5月开始,培训期约为6周,培训结束国家汉办将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 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美方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和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认赴美志愿者录取名单。孔院项目岗位需求约为10人,大学理事会和明州教育厅项目岗位需求约为170人。
六、 派出及待遇
1. 派出时间。
拟定于2015年7月中下旬,任期为1年(如美方提出需求且原单位同意,经国家汉办批准后可留任)。
2.待遇。
大学理事会项目:国家汉办为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派遣补助、安家补贴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接待学校提供部分工资和医疗保险,使志愿者总收入与该校承担相似教学任务的全职教师相同,住宿和交通自理。
孔院项目和明州教育厅项目:国家汉办为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提供往返国际机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次性派遣补助、安家补贴及国外生活津贴,美方接待学校提供住宿、工作期间交通和医疗保险。
七、管理措施
1.根据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派出前为在职教师的志愿者,原单位应保留其公职、基本工资,并连续计算工龄。各推荐单位需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并根据学校实际,参照国家有关志愿者激励支持政策,为派出志愿者制定鼓励性措施。志愿者在赴任前自行与原单位协商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等问题,国家汉办不承担协调义务,但可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2.国家汉办----美国大学理事会赴美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表(中、英文) .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