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外专发办〔2014〕259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度我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须参加年检,提交三份材料:《年度自查报告》、《聘请情况统计表》(附件1)及《年检数据统计表》(附件2)。
     (一)《年度自查报告》主要内容须包括:
      1.单位遵纪守法、诚信运作情况:包括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外国文 教专家教师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情况;依法聘请外国专家教师,本单位是否发生聘请“三非”外国人情况;(“三非”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本单位是否为聘请的外国专家教师申请办理工作签证、外专证、居许等证照(例如,外国专家教师初次来华前聘请单位是否提前申请办理、有关证件到期前是否提前申请续期等)。
     2.近年来取得的引智成效。
     3.引智相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4.配套管理与服务工作情况:本单位是否已任命外国专家教师主管领导及外事秘书;本单位是否为外国专家教师购买覆盖来华工作期间的保险;是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风险防范预案;是否与本单位外国专家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与联系;是否主动邀请外国专家教师参与本单位的业余生活或文化生活,以增强外国专家教师的归属感。
      5.在外国专家教师管理与服务工作方面,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建议,或优秀经验小结。
     《年度自查报告》内容如过于简单、未覆盖上述5个方面的,须重做。
     (二)《聘请情况统计表》及《年检数据统计表》的统计时间跨度为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表格中的每一个项目均须详细填写。不合格的统计表格须重做。
       二、请于11月19日(周三)前向我处《年度自查报告》、《聘请情况统计表》及《年检数据统计表》。上述三个文件均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公章,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612室(港澳台与孔子学院管理科)。

      联系人:叶晓霓
      联系电话:(020)85216962,传真:(020)85212131
      电子邮箱:360267828@qq.com 

1.聘请情况统计表 .xls

2.年检数据统计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