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国际化水平,为我校学生提供更多参加国际交流的机会,根据华南师范大学与日本新潟大学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细则,我校拟于2015年9月向该校派遣3名本科交换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交 流期间为我校全日制三年级或四年级本科生,专业不限,对方学校相关专业请自行登陆http://www.niigata-u.ac.jp/intl /shindai/tanpro.html查询。(交换期间为被本科四年级的学生,在报名前应与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协商解决本人论文、毕业手续等相关的 问题。)
二、 派出人数、期限
共3人(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8月)
三、 入学要求
1、 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国家日语能力二级水平(N2)或以上证书复印件,报名后需参加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的日语能力选拨考试。选拨考试在石牌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请密切留意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通知。
2、 交换期间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3、 我校学生必须选择就读与其在华师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我校保留交换生在日本学习期间的学籍并承认学生在日所获学分(交换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实习及毕业论文等事宜,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咨询学校教务处或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
四、相关费用
1、我校交换生免交新潟大学的注册费和学费。
2、学生须自行承担国际往返和当地交通费、在日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和生活费(每月约8-10万日元)、健康医疗保险费(约15,000日元/年,学生必须购买境外意外和医疗保险)、书籍及教材费、网络费以及一切个人开销等。具体费用根据个人消费情况而有不同。
3、学生在赴日本学习之前须向华师缴交国际交流基金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不退还),免交交换期间华师学费。
五、申请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换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2、由学院或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中英文或中日文)
3、日语成绩证明复印件(非日语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交,须国家日语能力水平测试二级或以上)
4、专业教师英文或日文推荐信一封(格式不限,但须由教师本人签名)
5、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如有)
6、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有 兴趣参加交换项目的学生请于2015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到校本部办公大楼国际交流合作处615室报名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南海校 区学生请将报名材料交至行政楼425郑老师处。我处将另行组织日语能力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请密切留意外事处网站有关通知。如需了解该 校详细资料,请登陆http://www.niigata-u.ac.jp/。
建议:为了保证入学时间,有兴趣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可尽快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或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办理个人因私护照(费用自理),详情请咨询保卫处户籍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