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拟于2015/16年度秋季学期向台湾暨南国际大学及义守大学派遣交换生(学习期限一个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目前在读大一或大二学生为佳)
全日制研究生(目前在读研一学生为佳)
二. 遴选要求
1. 成绩:本科申请者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报名时需提交所在学院开具的加盖公章的排名证明)。研究生申请者提交相关专业成绩证明(加盖公章,可提供本科成绩参考)。申请者原则上必修课无重修,专业基础扎实,有科研成果或参加科研项目的请另付材料说明;
2. 能力:具备优良的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和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富有开拓意识、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3. 态度: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有责任心,纪律性、时间观念强,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三.项目说明
1. 交换期间需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我校保留交换生在台交换学习期间的学籍并承认其在台交换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学分认定办法参照华师【2012】117号文执行。
2. 在台交换学习期间需自行承担交通费、住宿费、书籍费、出入境申请费、生活开销、医疗及境外医疗和意外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3.入选后,公派交换生(属于校际交换协议名额内的学生),交换期间需缴纳华师的学费及交流基金人民币1500元整(不予退还),无须再缴纳对方学校之学杂费。自费访问研修生(属于校际交换协议名额外的学生),交换期间无需缴纳华师的学费,须缴纳对方学校之学杂费。
4. 交换学习时间:2015/16年度秋季学期(2015年8月-12月),不得延期。
四. 交换名额
暨南国际大学:公派生4名(本硕各两名)
(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ncnu.edu.tw查阅)
义守大学:公派生2名,自费研修生5名(仅限本科生报名)
(相关信息请登陆http://www.isu.edu.tw查阅)
备注:部分接收学校有交换学习专业人数限制,我校仅负责协助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入选名单以接收学校答复通知为准。相关信息请查阅附件。
五、申请材料
1. 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换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2. 学院出具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中文复印件)
3. 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学院盖章原件)
4. 交换期间个人学习计划(中英文)等 (原件)
5. 其它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科研立项、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服务)等(复印件)
六、报名方式
1.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4月16日(周四)下午五点前
2.大学城及石牌校区申请者请将申请材料提交到:石牌校区办公楼612室,南海校区申请者请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南海校区行政楼425室 郑老师收
3. 联系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85216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