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年“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2015-5-26]

各有关院所、各位留学生:
        为激励来粤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推动广东省高等教育留学生工作健康发展,广东省政府将开展“2015年度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将该奖学金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
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5名;本科生:15名
 

二、奖励标准:本科生,1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对华友好。
2.申请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申请人已在华南师范大学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记录。
4.奖学金评选当年度正在享受或即将享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其其他任何中国各级政府资助形式的外国留学生不再享受此项奖励。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申请材料:
(1)打印填写好的《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申请表请在国际交流合作处网页下载)
(2)2014-2015学年的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学院出具的推荐函(须盖学院公章),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情况、在华师的总体表现等内容。
(4)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如奖励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等。
*以上材料请在2015年9月8日下班前交到留学生公寓一楼留学生管理科办公室。(联系电话:85210057)
收到材料后,学校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筛选,然后将初评结果在国际处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3天,如无异议,统一报送广东省教育厅。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遴选最终获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