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函》(汉办〔2016〕83号)的精神,现公开选拔2016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候选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    岗位信息
(二)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804名普通项目志愿者(详见附件1:2016年下半年普通志愿者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
(一)报名对象
2016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具有教学经验,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       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较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汉语教学能力,具有中华才艺特长(如书法、绘画、乐器、剪纸、舞蹈、太极拳 );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赴亚非拉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或相当水平,赴欧美志愿者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或相当水平,或者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50岁之间;
6.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需满足国别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孔子学院(课堂)岗位原则上由中方合作院校推荐,除部分孔子学院(课堂)岗位(岗位技能要求中已标注)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外,请非合作院校的学生不要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 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报名者需在3月16日下午5点前,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与《华南师范大学公派汉语教师/志愿者审批表》(附件2)(加盖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公章)送至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叶老师,电话:85216962(石牌校区行政楼612室)。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者需填写《2016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于3月16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0267828@qq.com
三、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考试时间将根据岗位不同拟于2016年3月26至27日和4月23日至24日两批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管理平台(vct.hanban.org)另行通知。
为方便志愿者候选人考取《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国家汉办拟于2016年3月25日和4月22日分别举行《国际汉语教师证书》志愿者专场笔试。有笔试成绩者优先录取。具体信息请登录管理平台(vct.hanban.org)查看。
四、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六、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或所属教育厅(教委)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七、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附件1-3
 
孔子学院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