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华南师范大学与日本兵库教育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通知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国际化水平,为我校学生提供更多参加国际交流的机会,我校拟于2016年9月向该校派遣5名本科交换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专业不限,对方学校相关专业请自行登陆http://www.hyogo-u.ac.jp/查询。

二、    派出人数

5

三、    交流期限

一学期(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

四、    申请要求

1.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2.我校学生根据自身学习计划安排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自愿报名;

3.交换生必须在出国前购买符合两校规定的境外意外及医疗保险并提交有效的保险证明。如出国前无法提交有效的保险证明,学校有权终止派出交换生;

4.在校全日制二、三年级本科生,报名时必须达到国家日语能力二级水平或以上,报名后需参加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的日语能力选拨考试;

5.交换期间须是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6.我校学生必须选择就读与其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我校保留交换生在日本学习期间的学籍并承认学生在日所获学分(交换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实习及毕业论文等事宜,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咨询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或学校教务处教务科);

7.家庭具备足够资金支持学生在日期间的所有开销。

五、相关费用

1.交流期间交换生免交兵库教育大学学费。

2.学生自行承担国际往返和当地交通费、在日学习期间的住宿费和生活费(每月约8-10万日元)、健康医疗保险费(约15,000日元/年)、书籍及教材费、网络费以及一切个人开销等。具体费用根据个人消费情况而有不同。

六、申请材料

1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换生报名表(点击下载)

2、由学院出具的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中英文或中日文)

3、日语成绩证明复印件(非日语专业的学生必须提交,国家日语能力水平测试二级或以上)

4、专业教师英文或日文推荐信一封(,无固定格式,须有教师本人签名)

5、护照复印件(如有)

6、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有兴趣参加本交换项目的学生请于2016年5月12日(星期四)下班前到校本部办公大楼国际交流合作处615室报名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我处将另行组织日语能力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请密切留意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有关通知如需了解该校详细资料,请登陆http://www.hyogo-u.ac.jp/。

    建议:为了保证入学时间,有兴趣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可尽快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天河区公安分局办理个人因私护照(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