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海外遭遇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
您应当:
√ 保持镇静
√ 立即报警,详细报告案件情况,提供有关证据或线索,同时索要一份警察报告复印件
√ 请求警方通知您的亲友、雇主或中国使、领馆
√ 与您投保的保险公司或国内亲属联系,及时解决您所需费用
√ 联系律师或医生(如需就医)
√ 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反映情况。
领事官员可以:
√ 安排适当人员(如有性别要求)听取您的受害情况并承诺保护您的个人隐私
√ 向您提供律师、翻译、医生名单
√ 协助通知您当地或国内的亲友
√ 协助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 代收国内亲友汇款。
领事官员不可以:
× 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 替您提出法律诉讼和代替您出庭
× 充当翻译
× 为您支付律师、翻译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 帮助您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 参与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 将您留宿在使、领馆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转载自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平安走四方”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