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华南师范大学与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研究生访问学生项目报名通知

我校拟于2017年8月向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选派6名研究生访问学生学习半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专业不限,对方学校相关专业请自行登陆www.uco.edu查询。

二、派出人数、时间

共6人(2017年8月—2017年12月,一学期)

三、入学和申请要求(交流生将办理J-1签证)

1.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2.我校学生根据自身学习计划安排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自愿报名;

3.我校学生必须在出国前购买符合两校规定的境外意外及医疗保险并提交有效的保险证明。如出国前无法提交有效的保险证明,学校有权终止派出交流生;

4. 我校学生必须选择就读与在华师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根据研究生院的管理规定,保留交流生在美国学习期间的学籍,依据交流生在美国修读的课程及学分,由所在学院进行具体的课程认定并制定课程免修与补修方案(交流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实习及毕业论文等事宜,按照研究生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咨询研究生处)。

5.持J-1签证赴该校学习的研究生,申请时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四、奖学金及要求

奖学金:

1)对符合UCO奖学金要求的学生,UCO将为每人提供2000美元/学期的奖学金,UCO拥有奖学金的最终解释权。

2)参加本项目的学生享受我校2017年拔尖研究生项目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和资助额度将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执行。

奖学金要求:研究生交流生每学期必修9个学分。没有按要求修满所需课程学分的,被视为放弃UCO奖学金申请。

五、相关费用说明(我校访问学生按照UCO国际学生标准缴纳学费。)

1.UCO官网2016-2017(一学期)公布的参考费用如下:(实际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或有所上浮)

* 费用链接:http://oga.uco.edu/cost/tuition/

*具体的课程费用根据选课不同而有不同,详细的费用请查阅:研究生:http://www.uco.edu/student-affairs/oga/future-students/graduate/cost/index.asp

**住宿费是按照UCO学生公寓的最低标准来预算的,学生可以选住较高标准的学生公寓。房费请查阅:http://www.uco.edu/student-affairs/international/cost/housing.asp

***餐费在UCO是不受限制的,UCO建议学生选这个餐饮计划是考虑到这个计划能让学生在UCO校园内的任何时间都可以享用餐饮。学生也可选择餐费较低的餐饮计划,餐饮计划请查阅: http://www.uco.edu/student-affairs/international/cost/meals.asp

#UCO的国际学生事务办公室将协助学生办理支付这些相关费用的手续。健康保险是学校要求强制购买的,相关的预防疫苗注射可在抵达美国前在中国注射或在抵达UCO后在学生保健服务中心注射。


2.学生须自行负担国际往返和当地交通、学费、住宿(我校学生须选择校内住宿)、膳食、UCO学生须缴纳的其他相关杂费、境外意外和医疗保险、离境前相关体检和疫苗注射以及其他有关的生活费用等。具体费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而不同,可登录www.uco.edu查询或者百度了解相关信息。(注:境外保险须覆盖学生自离境时起至交流学习结束返抵国内整个期间,如交流学习的院校只接受抵达后在当地购买的保险,则我校学生须另行购买短期的境外意外和医疗保险,以覆盖离境时至当地购买的保险生效前这一期间的保险事宜。)


3.学生通过选拔后须向UCO缴纳申请费60美金(研究生),该费用不管申请者是否被UCO录取,均不退还。学生获得UCO录取后申请美国签证前需向美国相关部门缴纳美国学生系统登记费SEVIS180美金、美国访问学生签证费160美金。以上费用不管签证是否通过,均不退还。


4.根据申请入学和签证要求,学生在入选后须冻结资金约15-20万人民币3个月,学生家庭须准备必要的流动资金人民币数万元,在该冻结资金解冻前用于签证申请、购买机票、体检和注射疫苗、购买保险、预付学费和住宿费等开销。


5.学生在赴美国交流期间如期正常缴纳华师的学费。华师的住宿根据个人情况可以申请保留或者退宿,申请保留住宿的交流应正常缴纳交流期间的华师住宿费。

 

六、报名所需材料

1.

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换生报名表.doc


2.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中英文

3.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大学六级成绩或者有效托福、雅思成绩;英语专业学生可请英语专业授课老师出具一份英文的英语能力证明)

4.由两名专业任课老师签署的推荐信各一封(英文,无固定格式)

5.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6.研究生报名必须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请有兴趣参加此项目的学生于6月2日(星期五)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到石牌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308)。学校将于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选拔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过网站通知发放,不再另行电话或电邮通知。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另行安排考试同时,有兴趣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可尽快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广东省出入境办证大厅、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办理个人因私护照,详情请咨询学校保卫处户籍管理科(费用自理)。

 

                                           国际合作交流处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