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2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及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身心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要求

1. 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专业不限;

2. 精通英文及粤语,能胜任文案工作;

3. 熟悉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 工作能力强,能承接对外联络、接待、调研、大型活动的策划与组织等。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包括:① 《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 个人简历;③ 各类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交《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外语水平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④ 身份证扫描件;⑤ 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发送邮件后收到回复确认的视为报名成功。

2.选拔考试

报名成功后,聘用单位会通过初步筛选,另行通知入围者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采取逐个面谈形式进行,由华南师范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通过有效和充分的沟通,使应聘人员全面了解岗位的有关详细情况,聘用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个人职业规划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

3.考察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与聘后管理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

五、其他说明

1.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考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216962

     E -mail:scnuinternational@126.com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