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各位来华留学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教外司留【2017】1356号)精神,为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升来华留学整体水平,2016/2017学年教育部继续设立“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该奖学金评选推荐事宜如下:


一、 全国开放名额185人。我校可推荐名额:3人(请注意,这并非是获奖名额,被推荐人还需要与全国各高校的学生竞争。因此,请务必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优秀支撑证据材料。)


二、项目对象:向本科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留学生提供,已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项目的学生也可以申报。


三、 奖励标准: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


四、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必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laihu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请选择申请C类奖学金。我校代码:10574)
2.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到国际处:

(1)本人完成第一步后,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打印《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2)在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需有盖章)。

(3)学院出具的推荐函(须盖学院公章),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等内容。推荐函电子版请和填写好的附件“2017年优秀奖学金生评审信息表”一起发到wsh9@scnu.edu.cn。

(4)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如奖励证明或家庭经济情况等。

*以上材料请在6月20日下班前交到留学生公寓一楼留学生管理科办公室。


3. 学校根据推荐人选的情况进行筛选,然后将最终名单在国际处网页通知公告栏公式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2017年优秀奖学金生评选信息表.xls



华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