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本科生追求卓越,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人才,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快推荐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的若干意见》(华师〔2017〕88号),现就2018年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资助项目申报,以及学校“本科国际交流资助项目库”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本次遴选资助项目范围为我校已与国(境)外大学签订本科层次合作协议的项目,包括各学院与外方新增签订的协议项目,资助立项原则有:

1.重点学科支撑项目优先原则。对符合国家与区域发展战略,契合“双一流”建设,有重点学科支撑的本科国际交流学习项目优先支持。

2. 培养模式改革项目优先原则。各单位实施的教改实验项目、有利于教学模式创新的项目优先支持。

3. 合理申报当年实施完成原则。各学院、各部处梳理现有项目资源,择优申报,合理申报项目与派出人数,确保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学生选拔与派出。

二、申报资助项目类别

各单位可根据现有项目实施基础,从全校已签订协议项目清单(见附件)中选择适合本单位实施的项目,申报国家公派留学、学校奖励留学或短期国际交流三个类别的资助项目。各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

1.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已批准实施的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简称“优本项目”),或者具备申报优本项目条件,与国外高校“强强联合”的项目,可提出新增项目申请;

2. 学校奖励留学项目。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的课程交换学习项目(不含直接攻读外方学位项目),交流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3. 短期国际交流项目。前往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机构学习2~4周的短期交流或实践项目。

三、申报评审与项目管理

1. 项目申报。由各学院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往年本科国际交流学习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学科专业发展趋势,提出项目申请。

2. 评审立项。由学校国际化发展工作小组根据本科人才培养的学科发展规划和改革创新需求,进行评审,择优立项。确定各类别资助项目清单,公布2018年“本科国际交流资助项目库”。

3. 项目实施管理。各单位组建本科国际化培养工作组,负责推进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工作,组长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设日常管理联系人1名。工作组负责本科“本科国际交流资助项目库”建设,遴选学生组建“本科出国(境)人员资格库”,以及学生派出与国内外管理等工作。

4. 项目资助管理。国际化发展工作小组确定2018年“本科国际交流资助项目库”后,向学校申报各类别项目的资助经费,纳入学校2018年公共预算或高水平专项资金预算。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内容。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单位)本科生国际化培养工作组信息表》(附件1)《2018年本科国际交流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2),按表格要求准备相关辅助材料。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申报,2017年获批实施的优本项目需提出继续实施项目申请,新增项目申请需按留基委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3)。

2.提交材料方式。请于2017年12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签章后的纸质版原件提交至教务处综合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1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o_jwc@m.scnu.edu.cn [文件命名为:单位名称+ 2018年本科国际交流资助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接受申请。

 

附件:

     附件1 ××(单位)本科生国际化培养工作组信息表.docx

     附件2 2018年本科国际交流资助项目申报表.xlsx

     附件3 2017年学校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资源一览表1122.xlsx

     附件4:2018年国家公派留学优本项目申报材料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