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学期华南师范大学与台湾高校交流生项目报名通知

(台湾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北市立大学、暨南国际大学、铭传大学、高雄大学、东吴大学、东华大学、彰化师范大学)

 

我校拟于2019年秋季学期向台湾师范大学、高雄师范大学、台北市立大学、暨南国际大学、铭传大学、高雄大学、东吴大学、东华大学、彰化师范大学派遣交流生(学习期限一个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目前在读大一、大二学生)

全日制研究生(目前在读研一学生)

二. 遴选要求

1.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2.根据自身学习计划安排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自愿报名。

3.交流生确定入选后必须在出境前购买符合两校规定的境外意外及医疗保险并提交有效的保险证明。境外保险须覆盖学生自离境时起至交流学习结束返抵大陆整个期间。如出境前无法提交有效的保险证明,学校有权终止派出交流生。

4.成绩:

本科申请者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20%(报名时需提交所在学院开具的加盖院章的排名证明)。申请者原则上必修课无重修。

研究生申请者提交相关专业成绩证明、科研成果或参加科研项目的说明材料。申请者原则上必修课无重修。

5. 能力:具备优良的表达能力、学习能力和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富有开拓意识、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6. 态度: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有责任心,纪律性、时间观念强,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

 

三.项目说明
1.
交流期间必须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申请者需在报名前自行登陆对方学校官网查询相关专业与课程。学校根据教务处的有关管理规定,保留学生交流期间的学籍,依据交流生在台湾修读的课程及学分,由所在学院进行具体的课程认定并制定相关课程免修与补修方案(交流学习期间的学籍、学分、实习及毕业论文等事宜,按照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咨询教务处或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

2. 在台学习期间需自行承担报名费、交通费、住宿费、书籍费、出入境申请费、生活开销、医疗及境外医疗和意外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华师的宿舍根据个人情况申请保留或者退宿,申请保留住宿的交流生应正常缴纳交流期间的华师住宿费,以华师相关宿舍管理规定为准。

3.入选后:

公派交流生,交流期间需正常缴纳华师学费,无须再缴纳对方学校规定的学费。

自费访问生,交流期间需正常缴纳华师学费,同时缴纳对方学校规定的学杂费。

4. 赴台交流学习时间:

2019年秋季学期(约20199-20201月,具体日期视台湾各校情况而定),不得延期。


四. 交流名额

序号

学校

公派交流生名额

自费访问生名额

1

台湾师范大学

2名本科生

4名本科生,2名研究生

2

高雄师范大学

2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

3

台北市立大学

5名本科生

4

暨南国际大学

3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

5

铭传大学

2名本科生

6

高雄大学

2名本科生

7

东吴大学

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

8

东华大学

2名本科生

9

彰化师范大学

2名本科生

请注意: 部分院校的背景材料及收费标准请参照附件——部分台湾高校简章,或可登陆该校官网查询,简章中提及的赴台申请文件为入选后才需提供。

备注:我校仅负责选拔及协助入选者提交申请材料,最终录取名单以接收学校答复通知为准。

 

五. 申请材料

1. 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流(换)生报名表[本科生/研究生](详见附件)

2. 加盖学院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的成绩单(中文)

3. 本科生需提供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需体现排名的百分比(学院盖章)

4. 交流期间个人学习计划(中英文)
5. 其它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服务)等

6. 研究生报名请随附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 报名方式

1.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9年3月27日(周三)下午17:30前

2.大学城及石牌校区申请者请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到:石牌校区行政楼612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与孔院管理科 傅老师(提交材料时请留意该办公室外墙上的流程指南,扫码报名);如南海校区申请者实在不便到石牌校区提交纸质材料,也可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含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scnuinternational@126.com,待选拔考试时补交纸质材料。

 

七. 选拔考试

    台湾交流生项目选拔考试拟于3月29日(周五)下午在石牌校区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网上通知。请密切留意学校主页上的部处通知、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微信公众号“SCNUGLOBAL”,我处不再单独电话或电邮通知。请个人安排好时间,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另行安排考试。

 

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流(换)生报名表【本科生】.doc

华南师范大学境外校际交流(换)生报名表【研究生】.doc

附件——部分台湾高校简章.rar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