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关于遴选2022-2023年度赴法汉语语言助教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中法两国教育人文交流,促进语言合作,两国教育部商定,双方互派语言助教到对方国家从事语言教学工作,协会与法国国际教育中心(FEI)、法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合作处签署协议作为具体承办单位,联合实施“中法语言助教交流项目”。2022-2023年度协会拟遴选40名汉语语言助教赴法国进行为期7个月的语言教学工作。现将项目有关事项和校内申请、遴选程序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校内申请和学院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
二、 语言助教身份
语言助教为法国临时工作人员,教学之余可作为旁听生在法国有关学校就读。
三、 遴选要求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较强的个人奉献及团队合作精神;
3. 中国国籍,母语为中文,且在中国大陆居住;
4. 年龄在20-30岁之间;
5. 在读高校学生,大学四年级(含)以上,项目出发日前需持有本科或以上学位证书;
6. 熟练掌握法语,法语水平需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Bl级别;
7. 热爱教学事业,在教学法、课堂管理和交流互动方面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对外汉语教学、教育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四、 遴选程序
1. 校内程序
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和推荐→职能部门审核→推荐名单公示→学校盖章并统一报送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2. 校外程序
项目申请者等待协会审核结果通知,参加协会组织的线上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 录取
协会将根据FEI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综合面试成绩确认赴法汉语语言助教名单。
六、 费用
根据协会通知,项目申请者需支付500元人民币报名费(经学校推荐给协会后,由申请人自行直接缴纳给协会)。一经录取,另需支付5500元人民币项目费(由申请人直接缴纳给协会),未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协会的汇入账户另行通知。
七、 项目内容
1. 项目拟于2022年10月开始,2023年4月结束(具体日期以项目参加者签证签发日为准);
2. 助教将在法国中小学任教,每周12课时;
3. 每月税前工资约为976.49欧元,税后工资约为785欧元,由法国国家教育部发放;
4. 项目期间助教享受法国医疗保险;
5. 护照和签证费用、项目期间助教往返机票及住宿等需自理(住宿可申请法国政府补贴);
6. 在法期间助教可参加所在学区举办的免费适应性培训。
八、 校内申请方法和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者需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的“学生出国(境)交流报名申请”系统在线申请。请认真填写,确保内容真实、有效。系统访问路径是:网上办事大厅→外事服务→学生申请出国(境)交流。目前系统已设置默认项目为“中法语言助教交流项目”。
学生还需填写“2022-2023年度赴法汉语语言助教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请务必将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附件补充”一栏。
九、 申请和审核的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24点,之后将关闭申请通道。请有意向的学生早做准备,尽早提交申请。
联系人:张老师、华老师
电话:020-85211065 邮箱:wsh3@scnu.edu.cn
附件:2022-2023年度赴法汉语语言助教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2月20日
文件下载:附件:2022-2023年度赴法汉语语言助教申请表(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