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初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国际文化学院报送的计划,现将该奖学金初评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
层次 | 博士 | 硕士 | 本科 | |||
在读 | 新生 | 在读 | 新生 | 在读 | 新生 | |
人数 | 1 | 1 | 4 | 3 | 20 | 24 |
注:最终获奖名单以通过学校评审推荐以及省教育厅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须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在华留学的相关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在读奖申请人须已在我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已获得其他资助项目(如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的学生除外。
(三)申请人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记录。
(四)在读奖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当年度必修课程成绩均为良好以上,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
(五)在读奖申请人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六)在读奖申请人的出勤率应当优良。
(七)申请人应在标准学制内正常参加学习。
三、申报和初评程序:
(一)申请人请在本通知下方对应下载填写《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附件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二)》(附件2)。
(二)学院填写“学习主要课程及效果评价”、“导师(研究生)或班主任(本科生)评语及意见”和“就读院系推荐意见”(该栏目由院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三个栏目。
(三)学院对拟推荐人员在院内进行不少3天的公示。
四、工作要求:
请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初评和推荐工作,并于9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石牌校园行政办公楼楼613办公室):
(一)请按学生类别分别填写《2023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9)。填写《汇总表》时,请按照有关推荐人选的学习成绩和其他综合表现为推荐人选排序,其他填表要求请参看表格内“填表说明”。
(二)需上报的纸质材料包括:《评选情况报告》和《汇总表》原件、《申请表(一)》、《申请表(二)》原件各1份,《申请表(一)》需附相应学生2022至2023学年的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公章),《申请表(二)》需附经毕业学校确认的学习成绩单、推荐信等材料。拟写《评选情况报告》时,请按照学生类别和《汇总表》排序逐一列出推荐人选名单。《申请表(一)》、《申请表(二)》叠放顺序请按照《汇总表》排序,并用铅笔在首页右上角注明序号。请将以上材料及汇总表、《评选情况报告》等文档文件发送至邮箱gw_istudy1@scnu.edu.cn。
附件:2.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一)附件2.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一).doc
3.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二)附件3.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二).doc
4.2023年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在读)附件4.2023年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在读).doc
5.2023年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新生)附件5.2023年度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新招收).doc
6.2023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电子版报送注意事项 附件6.2023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电子版报送注意事项.doc
(无附件1)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