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国际化管理服务能力,学校将开展2023-2024年度华南师范大学国际暨港澳台交流评优工作,奖励和表彰在各领域的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此更好地推动各单位积极有序地开展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条件及名额
(一)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奖
1. 评选对象:校内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2. 评选条件:遵守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国际暨港澳台交流活动,在推动学校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中,单位展现出显著的成果与贡献。
3. 评选名额: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10个
(二)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优秀个人奖
1. 评选对象:校内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负责外事的工作人员
2. 评选条件:遵守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国际暨港澳台交流活动,在推动学校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中,个人展现出显著的成果与贡献。
3. 评选名额: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优秀个人10人
二、评选办法
(一)民主推荐: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根据评选对象、条件及名额,可自荐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并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优秀个人评选。
(二)专家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定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名单。
三、工作要求
请于11月20日(星期三)中午前将附件1-2附有单位意见和公章的表格电子版发送至wsh3@scn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名称+评优或单位名称+个人名字+评优),表格纸质版交至石牌校区办公楼615室。
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并按时完成推荐材料的报送,逾期视为放弃推荐评选资格。
联系人:周老师,郑老师
电 话:85211065
附件:1. 《2023-2024年度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先进集体奖申请表》
2. 《2023-2024年度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优秀个人奖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2023-2024年度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先进集体奖申请表.doc
附件2:2023-2024年度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优秀个人奖申请表.doc